近日,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首次将人民调解引入刑事和解中,成功办结一起邻里纠纷案。2007年3月,该区毛力村村民杨某因邻里纠纷,将邻居张某打成轻伤,被移送江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江北区检察院审查后启动了刑事和解程序,并将民事赔偿事宜委托给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,江北区检察院决定不再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。